为进一步关心关爱驻村工作队员,有效激发驻村一线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海原县在落实保障机制方面精准发力,推动全县驻村工作队成员安心履职,充分发挥乡村振兴中“驻”村更“助”村的作用。
待遇上保障更“暖心”。把关心关爱驻村干部作为保障支持驻村帮扶工作的重要举措,按照3000人以上的每村每年1.5万元、3000人以下的每村每年1万元的标准为全县151个驻村工作队每年拨付工作经费172.5万元,充分调动驻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凝聚工作合力,让驻村干部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热情,引领广大群众发展致富。同时,严格落实每名驻村干部每月100元的通信补贴和伙食补助,每年坚持进行了1次健康体检,购买1份保额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让驻村干部安心驻村,踏实干事。
生活上帮助更“贴心”。坚持从实处着手、从小处着眼,将驻村干部伙食补贴全额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拨付各驻村工作队1.8万元就餐经费,有效解决了驻村吃饭难的问题。全面排查生活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用水、用电、用暖等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同时,邀请派出单位“一把手”每年到村调研指导、了解实情、加大派驻干部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关心,当好驻村干部的“娘家人”。确保驻村干部有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有更多时间、更多精力沉下心为群众办事实,确保“人在心在状态在”。
政治上激励更“用心”。坚持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主战场作为锻炼成长、培养使用、考察提拔的广阔平台,旗帜鲜明树立在乡村振兴一线培养锻炼和提拔重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对驻村期间工作情况好、成效明显的驻村干部,优先纳入后备干部提拔任用,或在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审上予以倾斜。坚持注重平时、注重实绩、注重口碑的原则,充分综合日常管理和实绩考核,将年度考核结果以“三色信”方式反馈至各派出单位,作为干部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依据。2022年对工作能力突出、作用发挥明显的县级选派驻村干部提拔使用8名、职级晋升12名,有效激励广大驻村干部干实事、出成效。